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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1-19 信息来源: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号:[ ]

蒙自市发展改革局、开远市发展改革局:

《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报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开发改报〔2025〕21号)、《蒙自市发展改革局关于转报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蒙发改发〔2025〕26号)等材料收悉。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远一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变更有关事项的复函》(云发改办能源〔2025〕268号)要求,结合州能源局对该项目的审核意见,现就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7-532522-45-01-013867)核准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红河州开远市、蒙自市,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2024年5月完成干线段投产运行工作。

2017年1月11日取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远—蒙自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17〕47号),批复建设内容为开远一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包括一条干线及一条支线。干线起自开远市开远分输清管站,经大黑能分输清管站,止于红河州蒙自市与文山州文山市交界处;支线起于大黑能分输清管站,止于蒙自市蒙自末站。全线途经红河州开远市、蒙自市。开远一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干线长度63.75公里,支线长度21.32公里,设计压力6.3兆帕,管径406.4毫米,设计输量为4.86亿方/年。全线设置站场两座(大黑能分输清管站、蒙自末站),监阀室两座。项目总投资32959万元,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行解决。

2019年1月29日取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文件延长有效期意见的函》(云发改能源〔2017〕47号),同意项目延期至2020年1月开工。

2023年5月9日取得《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远一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蒙自段)线路变更的批复》(红发改法规〔2023〕127号),变更建设内容为原西北勒乡境内线路路由由10.33公里调整为10.63公里,原鸣鹫镇境内线路路由由4.46公里调整为5.69公里。

二、项目核准变更理由

一是蒙自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属于红河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红河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已于2023年12月从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红河支线接驳下载使用管道天然气,蒙自市对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无气量下载需求。二是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红河州建成投产的泸西—弥勒—开远支线、开远—蒙自支线(干线段)负荷率较低,企业每年亏损费用达3200万元。三是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取消了开远—蒙自支线(支线段)建设,取消建设内容包含21.32公里的管线和蒙自末站,较项目核准文件批复投资规模减少约24%,导致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较原核准的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规定,需进行项目核准变更。

三、项目已取得的支持性文件

(一)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申请报告。

(二)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申请报告评审意见。

(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变更有关事项的复函》(云发改办能源〔2025〕268号)要求,州发展改革委按照现核准层级,指导项目业主做好项目核准变更工作。

(四)红河州能源局以《关于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审核意见》同意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变更。

(五)开远市人民政府以《关于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复函》原则同意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变更。

(六)蒙自市人民政府以《关于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复函》(〔2025〕—4—5)原则同意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变更。

(七)《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情况说明》指出,该项目在蒙自市境内用地需求已全部落实,后续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八)《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情况说明》指出,该项目在开远市境内用地需求已全部落实,后续无其他开发计划,故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九)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已分别由蒙自市委政法委、开远市委政法委进行备案(蒙政评备〔2025〕7号、开稳评备〔2025〕6号)。

(十)该项目已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核查编号:hhzfgw2025085)。

四、核准变更事项

结合项目已取得所需支持性文件和实际需求,州发展改革委原则同意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变更,变更后建设内容为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干线段)涉及开远及蒙自两个市,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干线长度约为66.53公里,开远市境内管线长约24.81公里,设有1#阀室;蒙自市境内管线长约41.72公里,设有2#阀室及大黑能分输清管站,管道管径406.4毫米,设计压力6.3兆帕,输气量为2.52亿方/年。变更后项目估算总投资25142.71万元,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行解决。

五、其他要求

请蒙自市发展改革局、能源局,开远市发展改革局、能源局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办理项目后续手续,确保项目早日竣工验收。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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