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核准元阳县2025年10kV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的请示》(元发改发〔2025〕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红河州能源局对该项目的审核意见,经研究,现就元阳县2025年10kV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项目代码:2502-532528-04-01-906097)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元阳县2025年10kV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已纳入《红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元阳县2025年10kV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对于满足元阳县2025年10kV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农村电网电力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新建元阳县2025年10kV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及项目单位
项目建设地址:红河州元阳县。
项目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元阳供电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及改造10kV线路0.666千米,其中电缆线路(及沟管)0.026千米,架空线路0.64千米;新装户外柱上开关5台;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0.174千米,新建变压器1台,配变总容量500千伏安。
四、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30.9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6.18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资本金以外的104.752万元,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已取得所需支持性文件
(一)元阳县2025年10kV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申请报告。
(二)元阳县2025年10kV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意见。
(三)红河州能源局以《关于元阳县2025年10kV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的审核意见》(红能源电力油气〔2025〕29号)同意建设同意建设元阳县2025年10kV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
(四)元阳县人民政府以《关于批准2025年元阳县乡村振兴现代化农村电网示范县建设工程项目路径走廊意向性承诺的批复》(元政复〔2024〕55号)原则同意2025年元阳县乡村振兴现代化农村电网示范县建设工程项目路径走廊意向性承诺,并说明元阳县2025年10kV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属于2025年元阳县乡村振兴现代化农村电网示范县建设工程项目的子项目,请进一步落实文件要求。
(五)该项目已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试行)(核查编号:hhzfgw2025062)。
六、其他要求
(一)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材料、其他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标准,其他建设内容如有符合招标事项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若已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发生改变,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并重新办理招投标手续。
(二)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三)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州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四)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云政规〔2023〕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州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五)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程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批准文件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