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20kV锡都变锡城储能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核准的请示》(个发改基础〔202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红河州能源局对该项目的审核意见,经研究,现就220kV锡都变锡城储能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504-532501-04-01-103366)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220kV锡都变锡城储能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已纳入《红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20kV锡都变锡城储能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对于完善全州电网架构,实现电网电能峰谷调节,确保电能稳定、高效输送,巩固提升配网供电质量和可靠性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实现锡城共享储能项目与电网并网运行,有必要建设220kV锡都变锡城储能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及项目单位
项目建设地址:红河州个旧市。
项目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在原220千伏锡都变内扩建1个220千伏出线间隔。
四、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8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7.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资本金以外的231.2万元,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已取得所需支持性文件
(一)220kV锡都变锡城储能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二)220kV锡都变锡城储能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申请报告评审意见。
(三)红河州能源局以《关于220kV锡都变锡城储能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红能源电力油气〔2025〕25号)同意建设220kV锡都变锡城储能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
(四)个旧市自然资源局以关于《220kV锡都变锡城储能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的用地审查意见》说明该项目建设方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范围内扩建间隔(间隔属于电气设备,不属于建、构筑物),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构筑物。该项目不涉及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五)该项目已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试行)(核查编号:hhzfgw2025048)。
六、其他要求
(一)该项目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其他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标准,请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依法依规办理。其他建设内容如有符合招标事项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若已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发生改变,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并重新办理招投标手续。
(二)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三)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州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四)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云政规〔2023〕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州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五)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程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批准文件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