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整治群众身边有关具体实事的决策部署,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红河州财政局“两违四乱”(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专项整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经批准跨地域执法、超越管辖权限执法、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异地执法等问题线索。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非税收入任务、检查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是否存在受利益驱动,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利用执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线索。
(三)乱收费问题。违规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巧立名目收费,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问题线索。
(四)乱罚款问题。针对同一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处罚裁量权等问题线索。
(五)乱检查问题。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检查、违规检查等问题线索。
(六)乱查封问题。无审批手续乱查封、乱扣押等问题线索。
三、受理方式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红河州财政局以上问题的举报投诉,可直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地址:红河州财政局(蒙自市凤凰路8号)
邮编:661199
举报电话:0873-3729051
举报邮箱:hhczfgk@163.com
电话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四、注意事项
(一)征集范围为红河州财政局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或已经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执法案件,不在征集范围内。
(二)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红河州财政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