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资质延续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现予通告。
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延续情况有异议,可以向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书面反映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告情况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咨询。
业务联系电话:0873-3736428;
举报投诉电话:0873-3730779;
通讯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408室 邮政编码:661100
附:2024年勘察设计企业延续名单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7日
2024年勘察设计企业第二批延续审核意见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州 | 申报专业 | 审定意见 | 类型 |
1 |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 | 红河州 |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水力发电(含抽水蓄能、潮汐))专业乙级 | 补充马侠飞、王红、李有华相关陈述材料,满足资质延续政策要求后,可以通过。 | 延续 |
备注:企业通过管理账号登录“云南省勘察设计业务咨询管理网”中的“资质管理-证书申领”准确填报相关信息,状态为“已发证”即可下载资质电子证书。资质批准后,请企业加强技术人员管理,确保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各勘察设计单位电子出图章,通过企业账户登入“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即可生成下载;在日常的工作中,经常浏览“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了解相关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