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红河州水利局组织开展了水利工程质量检查、取用水检查、洪水影响评价检查、水土保持检查、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检查、招投标检查、防汛检查、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涉河项目检查、河道采砂检查、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抽查事项及对象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单位 | 备注 |
1 | 水利工程质量检查 | 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划院、弥勒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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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取用水检查 | 云南省个旧市大通磷化工有限公司、元阳顺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泸西县核桃村水库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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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洪水影响评价检查 | 个旧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州石屏县黄草坝水库、红河州红河县阿扎河水库、红河州建水县跃进水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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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土保持检查 | 红河县水务局、弥勒市水务局、建水海创环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口信合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弥勒市泥脖子矿业有限公司、红河州峨石红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红河弥泸灌区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开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美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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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检查 | 建水县水务局、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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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投标检查 | 云南联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划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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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防汛检查 | 个旧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州石屏县黄草坝水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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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 | 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勤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云南北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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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涉河项目检查 | 红河州红河县阿扎河水库、红河州建水县天华山水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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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河道采砂检查 | 金平县进明砂石料场、金平勐拉国鑫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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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检查 | 云南恩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云南庄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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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法人员
高 骏(执法证号:25100018099)
苏仕明(执法证号:25100018046)
汪德鸿(执法证号:25100018020)
李友敏(执法证号:25100018010)
李银良(执法证号:25100018021)
徐义军(执法证号:25100018013)
普 鑫(执法证号:25100018001)
李晓燕(执法证号:25100018016)
王思奇(执法证号:25100018028)
杨代发(执法证号:25100018105)
陈 媛(执法证号:25100018032)
徐海波(执法证号:25100018030)
陈 勇(执法证号:25100018002)
(三)抽查时间
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
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取用水检查抽查情况。
1.检查发现:云南省个旧市大通磷化工有限公司取用水中取水台账不规范问题。
处理情况:责成立行立改。
2.检查发现:元阳顺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取用水水资源费未按月缴纳。
处理情况:责成立行立改。
3.检查发现:泸西县核桃村水库管理所取用水中计量设施未正常运行,取水台账不规范。
处理情况:责成立行立改。
(二)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抽查情况。
1.检查发现: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危险源辨识工作不到位;施工现场未设立危险源四色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现场电线杂乱,存在安全隐患,库区水塘安全防护栏倒歪,泄洪输水隧洞临时沙袋封堵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情况:责令改正,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州水利局。
2.检查发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危险源辨识不及时,根据所提供台账,2024年来未开展危险源辨识,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第1.8条等要求的问题。
处理情况:责令整改,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州水利局。
3.检查发现:云南勤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未在现场;未开展进场安全告知。部分人员未佩戴安全帽,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 721-2015)第4.5.6条、第8.4.6条、10.3.2条等要求;危险源辨识工作不到位,危险源辨识不全面,现场未设置“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第1.8条要求; 临时用电手续不完善。未提供专项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 721-2015)第7.3.1条要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不到位。未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
处理情况:责令整改,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州水利局。
(三)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检查情况。
1.检查发现:云南恩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存在安全防护意识不强,未佩戴安全帽;厂区电线未架空;危险源辨识工作不到位。
处理情况:责令整改。
(四)对河道采砂检查。
1.检查发现:金平勐拉国鑫砂场河道采砂存在采砂规划到期,已停采,待下一轮获取许可后,必须公示采砂许可证 。
处理情况:责令整改,要求金平县水务局督促沙场整改,限期7日内修复河床。
2.检查发现:金平县进明砂石料场河道采砂存在采砂规划到期,已停采,待下一轮获取许可后,必须公示采砂许可证。
处理情况:已要求金平县水务局督促沙场整改。
其余抽查事项暂未发现问题。
红河州水利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