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建设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商发〔2024〕83号)、《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商发〔2024〕64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云 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同意给予 2024 年度中国(云南)自由贸易 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批复》(云商发〔2024〕10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项目建设实施推进情况,现将 2024 年中 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共 7 天(2024年11月8日—11月14 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14日24:00前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反映。联系人及电话:唐富伟,0873-3069030。
附件: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同意给予2024年度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批复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
(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