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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司法局准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政许可决定书

红司许人字〔2024〕5号
发布日期:2024-10-30 信息来源:红河州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毛秀珍:

你通过蒙自市司法局初审于2024年10月2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核,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准予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申请并登记在蒙自市法源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

二、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本机关105办公室领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红河州司法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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