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州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凝聚社会共识,编制好红河州人民政府2025年年度立法计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止。
二、征集范围、对象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都可以就本州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三、征集内容
立法项目建议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突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发展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等重点,突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为推进红河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四、征集要求
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填写《红河州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立项建议表》(见附件),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依据、可行性、合法性、主要内容等(如具备条件,可一并提出草案建议稿),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
五、有关事项
立法项目可以通过信函(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5年11月8日前提出。
通信单位和地址:蒙自市护国路州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661100)
联系人: 李俊滢 龙凯
电 话:0873-3053882(传真)
电子邮箱:123929744@qq.com
附件:红河州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立项建议表
红河州司法局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红河州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立项建议表
项目名称: |
报送单位: |
类别(请选择一项打勾) | 自治州单行条例 |
| 地方性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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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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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的依据、必要性和可行性: |
立法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规定的主要内容: |
上位法制定和修订情况,省外同类立法情况: |
立法项目是否涉及其他部门和与其他部门沟通的情况: |
拟完成立法计划项目送审稿的时间及工作进度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