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有轨电车管理办法》听证会听证报告已经形成,并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公告。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该听证报告予以公布,并在即日起送达各位听证代表。
附件:《红河州有轨电车管理办法》听证会听证报告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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