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管理办法》经州人民政府法制办登记备案(红府规登[2017]18号)后,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两部门名义即《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红人社发〔2017〕266号)下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3日
附:《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管理办法》
上一篇:武警8750部队警营超市出租询价采购公告
下一篇: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3-12345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