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监〔2017〕58号)要求,州财政局将对州级相关单位依法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制度执行、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促进会计单位认真遵守财经制度法规,为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不断作出新贡献。
二、检查单位
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红河州中心血站、红河雄风印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州级检查单位,请被查单位按照检查工作要求,积极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对重点产业企业的检查重点:会计核算不实,特别是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骗取套取、挪用、侵占、浪费国家财政补助资金;违规使用发票;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等问题。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重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三公经费”政策执行和是否存在“小金库”、虚报冒领、突击花钱、铺张浪费情况;会计核算不实、制度不健全等情况;截留滞留财政资金、无故拖延预算执行进度;违规担保、融资、举债等问题。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与部门预决算检查相结合,并结合落实政府会计准则,积极探索对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方式。
四、检查时间
2017年6月1开始至9月10日结束。
五、联系方式
红河州财政局督查监督科
联系人及电话:赵云娇 3732500、3732516
红河州财政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