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红河州)人民政府决定组建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首批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计划公开选聘红河州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30—50名,分设10个专业组,分别是: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组、旅游文化产业组、新材料和信息产业组、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组、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产业组、现代物流产业组、生态文明建设组、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组、法治与制度创新组、开放发展组。
二、选聘对象
(一)云南省、红河州在职专家型领导干部。
(二)红河州内已退休老同志、老专家。
(三)红河籍在州外工作的专家学者。
(四)云南省、红河州部分专家型知名企业家。
(六)云南省内外在经济、科技、社会领域有较高造诣、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心于决策咨询事业,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较大的社会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三)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四)关心和熟悉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五)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并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推荐。个人报名从红河州人民政府网 (http://www.hh.gov.cn/)、中国红河网(http://www.hh.cn/)、红河人才网(http://www.hhzrc.cn/hhzrc/)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 1份,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报名;各单位、部门可从红河州人民政府网或中国红河网及红河人才网下载推荐表,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直接推荐。报名和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
(二)审核和考察。由红河州人民政府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研究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和推荐专家进行资格审核、评议并提出初步人选,在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专家咨询委成员建议名单,报请州人民政府审定。
(三)聘用和公布。由红河州人民政府聘用,州长签发聘书,并在相关新闻媒体公布聘任名单; 每次聘期为3年,可以续聘。
五、其它事项
(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推荐举荐适合人选,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积极自荐报名。
(二)自荐和推荐工作严格按本公告有关要求进行,相关情况须真实有效,防止弄虚作假。
联系人:宋国清
电话:0873—3732620;13408902654
电子邮箱:hhzzfyjs@163.com
通讯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政府办公楼A622室(邮编:661100)
附件:1.红河州人民政府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报名表
2.红河州人民政府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红河州政府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