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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起,群众可通过来信、网络、来电方式举报反映问题

发布日期:2020-02-02 信息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有关防控工作安排,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来电方式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的通知》。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举报,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各州(市)纪委监委可结合本地疫情和防控工作要求,自行决定是否停止接待群众来访举报,并向社会公布。

  二、欢迎群众通过来信、网络、来电方式举报反映问题。

  (一)来信举报。邮寄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8号云南省纪委省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650228。

  (二)网络举报。网址:http://yunnan.12388.gov.cn,根据被举报人的属地和级别选择相应的省、州(市)、县(市、区)纪委监委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云岭清风”手机APP或者“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举报。

  (三)电话举报。直接拨打“12388”举报电话号码。8:30至12:00、13:30至18:00人工接听,其余时间开通语音留言,次日复听整理留言。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会一如既往地及时受理、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举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中共云南省纪委  云南省监委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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