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原云南省卫计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规定,现对拟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一、申请人:于雅立
二、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红河仁康精神病医院。
三、类别:专科医院
四、级别:二级
五、地址:红河县跑马路与过境公路交叉口
六、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七、床位:70张
机构执业登记许可前公示期为10日(2019年12月17日-12月2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州卫生健康委反映。
受理部门: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联系电话:0873-3733177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