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州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都可以就本州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州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积极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突出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为红河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填写《红河州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立项建议表》(见附件),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依据、可行性、合法性、主要内容等(如具备条件,可提出草案建议稿),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
四、立法项目可以通过信函(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0年1月12日前提出。
通信单位和地址:蒙自市州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661100)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 李俊滢 龙凯
电 话:3053886(传真)
电子邮箱:906013063@qq.com
附件:红河州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立项建议表
红河州司法局
2019年12月12日
红河州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立项建议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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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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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请选择
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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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单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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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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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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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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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规定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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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项目是否涉及其他部门和与其他部门沟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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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完成立法计划项目送审稿的时间及工作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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