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决定于2019年9月19日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普通纪念币(简称国庆币)1枚,面额10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现就红河州国庆币发行兑换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式及数量。为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公开透明地组织纪念钞发行工作,国庆币采取预约方式发行。预约方式未能兑换的国庆币,采取现场兑换方式发行,红河州预约发行兑换、现场兑换工作由中国建设银行红河州分行承担。
红河州分配的发行兑换数量10万枚,其中第一批次4万枚,第二批次6万枚,全部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红河州分行在各县市的网点(详见附表1、2)预约兑换。
预约时间及方式。国庆币两批次预约期为2019年9月11日至9月15日。在预约期,公众按先到先得的原则,可通过以下方式预约:建行官网、建行微信公众号、建行网银、建行手机银行预约。
预约兑换及原则。第一批次预约兑换期为2019年9月19日至9月23日,第二批次预约兑换期为2019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兑换仅在相应预约网点的柜台办理。国庆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公众如代他人领取国庆币,需持代领人在预约系统中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且代领人数不超过5人。预约兑换期内未兑换的国庆币预约作废。
建行红河州分行已预约未兑换的国庆币将通过现场兑换的方式向公众兑换。国庆币现场兑换期为2019年11月5日至11月7日。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2019年11月4日前在政府网站公告红河州承担现场兑换工作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分配数量和兑换要求。2019年11月5日起,承担预约兑换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均张贴同城现场兑换网点的地址、分配数量等相关信息,至2019年11月7日或同城国庆币全部兑换完毕为止。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于2019年11月11日公布本辖区内现场兑换工作情况。
兑换监督。纪念币兑换期间,人民银行将对国庆币兑换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3710225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