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云南省红河州弥泸大型灌区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云南省红河州弥泸大型灌区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选址:云南省红河州北部
工程概况:弥泸灌区灌溉供水范围涉及泸西县和弥勒市2个县(市),13个乡镇、1个农场,其中,泸西8个乡镇,弥勒5个乡镇、1个农场。灌区设计灌溉面积60.0万亩,其中,改善灌溉面积39.0万亩,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21万亩。工程建成后,至设计水平年2035年新增供水量0.53亿立方米。灌区主要建设为新建和改扩建水库4座、新建和改建灌溉输水骨干渠道/管道149.3公里、新建城乡供水管道29.4公里、改造排灌沟渠工程118.0公里、配套田间工程40万亩和新建灌区信息化管理工程1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红河州水利局
地址:云南省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873-373231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联系人:申工 联系电话:022-28703227 邮编:300222
电子邮箱:zsbfhp@163.com 传真:022-2870321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传真(022-28703219)、信函、电子邮件(zsbfhp@163.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格式见本次公示的网络链接,请自行下载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