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经中共云南省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4月9日起,对姚国华同志任中共红河州委书记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审计组将依据审计职权范围在审计期间进行核实、处理、回复,并对反映的情况和反映组织(个人)依法保密。
审计组联系地址:红河州行政中心红河会堂三楼
审计组联系电话:0873-3745788、3745800
1*******380 1*******229
审计厅驻红河州审计组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