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的有关规定和《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管理办法》《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经司法行政机关考核,现将红河州2021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公示。本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副本)》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自“年度考核结果”栏载明考核等次加盖“年度考核印章”并在“考核日期”栏签注考核日期之日起,执业有效期至次年年度考核日期。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投诉。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8日
受理部门:红河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电 话:0873—3197020
通讯地址:蒙自市护国路2号红河州司法局1楼105室
附 件:红河州2021年度基层法律服务考核结果明细表
红河州司法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