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蒙自市住建局、个旧市住建局:
2012年5月原红河工业园区管委会报请州人民政府批准,将原红河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属地审批权上划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接行使。同年6月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由州级直接办理红河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手续的通知》(红建〔2012〕187号),明确从2012年7月1日起由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接办理原红河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手续。
根据深化“放管服”相关文件精神,结合2019年11月云南省对红河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审计调查中提出的“住建部门工程建设施工许可涉及红河综合保税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审批权未按属地管理原则下放至县区部门,责成住建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下放相关审批权”的审计处理意见,经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施工许可审批权按项目属地交还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6月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由州级直接办理红河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手续的通知》(红建〔2012〕187号)同时废止。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