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1.水产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等指标。2.速冻食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等指标。3.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多项农药残留量等指标。4.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9批次。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