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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发布日期:2020-12-07 信息来源: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1.肉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等指标。2.乳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201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3.罐头,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等指标。4.茶叶及其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多项农药残留量等指标。5.蛋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等指标。6.特殊膳食食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第7号公告《关于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的公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真菌毒素等指标。7.薯类及膨化食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等指标。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6批次。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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