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各县市截至2020年9月15日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公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见附件)。请各县市局高度重视,继续做好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和年报后续监管工作任务。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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