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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拟执业登记许可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17 信息来源: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法规、文件的规定,经开远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置开远市人民医院妇产医院(开政复〔2020〕90号),我委依法受理了开远市人民医院妇产医院的设置申请,并安排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卫生监督员进行了现场审核。现对拟执业登记机构予以公示。

  一、申请人:康华

  二、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开远市人民医院妇产医院

  三、医疗机构类别:专科医院

  四、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五、级别:二级

  六、医疗机构执业地址:开远市建设东路306号

  七、诊疗科目: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新生儿专业),儿童保健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八、床位:60张

  九、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前公示期为10日(2020年7月17日—7月27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或匿名电话,原则上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联系电话:0873—3733177

  联系地址:蒙自市天竺路144号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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