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及《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公职公司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云司函〔2020〕41号)的要求,经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核,现将拟考核等次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0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如有异议,请及时来电来信或书面形式向红河州司法局反映。
联系人:毕桂芬 张红双 电话:3197016 3197027
附件:2019年红河州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度拟考核等次统计表
红河州司法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