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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210016-19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0
  • 时效性: 有效

便民措施 | 云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七项措施

  全省出入境管理窗口为因企业复工复产和参与医疗救护、药品研发、物资供应、学术交流等防疫抗疫工作需要紧急出入境的中国公民提供优先受理审批出入境证件服务的“绿色通道”和24小时加急办证服务,根据申请人提供材料和实际紧急情况,最快可当日签发证件。

  二、简化边贸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手续,申请材料由目前的10种简化为2种。为有紧急出行需求的边贸人员、境外边民务工企业人员提供紧急办证服务。

  三、在滇外国人所持签证证件的在华停留期限或有效期期限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停居留期限自动顺延2个月。因疫情防控导致签证证件过期等轻微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四、缩短签证证件办理时限。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和停留证件的签发、换发、补发从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办理居留许可延期、换发和补发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确有应急需求的,进一步压缩办证时限。

  五、加大签证证件容缺受理力度。对申请签证证件延期的,若疫情防控期间提供相关函件或证明材料确有困难,提交个人声明并及时补齐材料的,可予以受理,材料补齐后及时签发签证证件。

  六、扩大签证证件代办范围。接待外国人较多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根据办证需求,视情允许代办签证证件。

  七、便利外国人工作居留。对企事业单位聘雇的外国人,已办妥工作许可,因疫情防控来不及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可凭工作许可等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备后待疫情缓和再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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