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聚焦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坚持在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数字赋能”打造办公用房管理“新模式”,奋力推动全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范、集约、高效、提质。
建章立制,强化办公用房“标准化”管理。积极构建和完善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体制机制,保障办公用房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党规党纪宣传贯彻与办公用房管理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将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以标准的形式固化起来,成为办公用房管理的重要依据,使办公用房管理具有了政治属性,确立起办公用房管理的制度权威。2019年以来,制定印发了《红河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红河州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及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全覆盖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体系。
数字赋能,打造办公用房“信息化”平台。为促进全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互联互通,提升办公用房管理的精细化水平,红河州在全省率先建成州、县、乡三级全覆盖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按照“集中统管、分级负责”的模式,将州、县、乡三个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采用信息化管理方式,把图形和数据结合起来,将每个层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办公用房位置、功能分布、人员情况、权属、使用情况等通过电子地图、平面图纸的形式直观展现,实现办公用房管理对象单位、房产资源、使用人员信息全覆盖,使办公用房有据可查,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全面掌握办公用房数据,实现全方位动态监管。截至2024年7月,全州13县市信息系统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州办公用房管理“一张网”的形成,实现了“数据一网通览、业务一网通办、工作一网通管”,为集中统一管理提供重要技术手段支撑。
优化整合,提升办公用房“集约化”效能。坚持将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作为节约集约、降本增效的重要抓手,对标“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权属、统一处置”管理要求,注重在科学配置、共享共用、优化整合、严格审批上下功夫,着力提升管理效能。一是统一权属,在完成党政机关不动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州级党政机关独立办公点权属变更登记9处142626平方米,正在办理变更登记8处,完成集中办公区47家单位无自由资产备案,完成权属变更登记工作量的65.8%。二是统一配置,按照“资源共享、优化配置、提高效益”的原则,围绕有效保障机关办公高效运转、有效改善办公条件,红河州办公用房分配实行量化标准,统一调配管理,全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微小超标、变相整改、变相增人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凭证使用,2024年7月,在州本级党政机关推行办公用房使用证制度,对照各单位“三定”方案核查信息和比对面积,对符合规定的党政机关颁发办公用房使用证,使用证详细记载了办公用房的地址、核定面积、单位性质以及变更情况等信息。四是统一维修,强化对办公用房大中修改造项目前期审核、实施过程及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控制、管理,从源头上推进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的集中统一。随着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配置管理面积统一核定、凭证使用和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维修维护统一审批制度的建立,红河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更优化,使用更集约,管理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