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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出台进一步做好特殊时期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措施

发布日期:2022-09-26 信息来源:红河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9月16日,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时期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特殊时期的民生保障工作。

  《通知》指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做好弱势群体关心关爱,织牢织密民生保障网。

  《通知》明确了“受疫情影响无法就业或者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低保边缘人群、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非本地户籍,但因疫情防控、被隔离收治等原因滞留本地,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人员;主要劳动力被隔离收治导致家中老人、小孩无人照料的困难家庭”等四类对象作为重点摸排和救助对象。要实施“一户一策”,及时开展救助,并优化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提高救助效率。

  《通知》要求,从“持续加大特殊困难群体动态监测;强化分类施策,切实增强保障对象抵御风险能力;强化对独居困难群众的日常关爱;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效能;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等五个方面,加强在保对象动态监测。

  《通知》强调,强化政策保障,用足用好用活临时救助备用金政策;强化服务保障,妥善解决被隔离收治人员后顾之忧;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各类救助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强化组织保障,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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