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开远市“四步工作法”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部门联动,织密街面巡查网。统筹整合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力量,加强街面巡查,覆盖商圈、车站、公园、桥梁、涵洞、工地、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部位,如遇极端天气或重要节假日,延长巡查时间、加大巡查频率、扩大巡查范围,今年以来开展联合巡察12次,日常巡察180余次。搭建便捷高效的救助绿色通道,对发现、报告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因病因灾、钱财遗失、寻亲未果、务工无着的求助人员,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形成“15分钟救助圈”,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及时得到救助。
分类帮扶,做好精准救助题。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施救,今年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7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0人次、残疾人3人次、精神障碍患者14人次、危重病人3人次。市救助管理站还承接昆明、文山、弥勒、泸西等方向的流浪乞讨人员中转任务,年内共转送16人次。
及时送返,点亮寻亲回家路。不断优化全流程业务,采取人像识别、寻亲网发布、DNA比对等措施,对流浪乞讨人员身份信息、户籍地址等进行核查,对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与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联系,制定“一人一方案”,安全稳妥开展护送返乡,今年以来累计安全送返流浪乞讨人员22人次。
妥善安置,把好规范落户关。因长期流浪在外户口被流出地公安机关注销、未进行过户口登记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留时间超过3个月仍查不到身份信息的,按照救助管理办法办理落户手续,给予妥善安置。今年以来有1人在市社会福利院落户安置,并纳入特困供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