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3-11-30 信息来源: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承上启下之年,也是红河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推进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法治观念、规范行政行为、服务科学发展为重点,全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见效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推进法治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研究制定《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支部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政务服务工作中落地生根。

  2.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指导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印发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依法治州工作方案》《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重要时间节点普法清单》《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等方案、计划,具体指导单位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3.认真履行严格履行党组书记、局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调整充实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中心主任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对法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研究布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同单位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真正做到重点工作有人管、日常工作有人抓,形成了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红河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红治州办〔2021〕2号)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向州委治州办报送2023年度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4.健全法治学习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行,围绕本部门职能职责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著作选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证全局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5.全面推进集中学法。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中学习、党课、开展培训、座谈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全国、省、州两会精神、党内法规、业务法律法规等内容,2023年组织集中学法30余次。

  6.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推进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融合发展,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新媒体和红河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办公区的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结合学习强国APP、云岭先锋APP、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等普法途径,在州政务服务大楼墙体、州政务服务大厅等重要位设置核心价值观宣传栏并制作法治宣传板块,利用政务服务大厅LED电子显示屏,围绕法治建设主题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刊载了普法内容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切实提升干部职工遵法守法意识。

  (二)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1.研究细化具体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印发红河州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红宣联〔2023〕2号),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明确了责任科室,细化了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并落到实处。

  2.做好法治宣传标语宣传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转发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法治宣传标语口号的通知》,在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大厅和门口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让尊法成为信仰,让学法成为自觉,让守法成为共识,让用法成为习惯”“走好新时代全民普法的群众路线”“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治素养,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云南法治云南”“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等宣传标语。

  3.组织观看节目,参与线上答题。组织干部职工收看《普法强基在行动》电视宣传活动和《2023年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启动仪式暨“普法强基在行动·争做法律明白人”全民学法大赛》节目,积极参与云南省“普法强基法律常识在线答题”活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线专项答题、“普法强基”云南省2023年民法典知识在线答题活动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第三季),参与率达到100%。

  4.结合法治宣传主题开展宣传活动。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普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观看宣传专题片、参与线上答题活动、发放宣传单、滚动播放“学好民法典,保障多一点”“完善国家安全体系,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等宣传标语。

  5.加大“普法强基·以案释法”宣传力度。利用集中学习、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教育,截至目前,共组织集中学习7次,微信公众号刊载7次,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

  6.组织干部职工网上观看旁听庭审。坚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制度,4月4日、11月29日,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收看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案例,同时要求干部职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普法网、中国法律服务网等平台自行收听收看各类案件,切实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7.积极参加云南省第四届法治“三微”大赛。制作宣传政务服务工作视频《政务改革出实招 办好实事惠民生 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2023年“普法强基 全民守法”暨云南省第四届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

  8.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服务活动。一是以主题党日、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为主导,以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社区活动为渠道,结合学雷锋日、国际妇女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组织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进大厅、进社区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陆地国界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开展“法治宣传边关行”主题宣传活动。4月28日,州政务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民杰率局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到元阳县大坪乡白石寨村委会冉家寨、靛塘村委会金河村,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现场法律咨询、解疑答惑、宣传政策等方式,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法治宣传边关行专题宣传活动,共发放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等宣传资料400余份,受教育群众100余人次。

  9.认真做好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宣传工作。按照《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红治州办(2023)6号)要求,通过集中学习传达文件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到社区做好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配合做好电话调查、网络调查等相关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工作。

  10.按时报送法治信息。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信息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法治信息宣传的向导作用,积极营造共同推进法治红河建设的良好氛围,截至11月,按时报送法治建设工作信息12篇。

  (三)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集中办”“网上办”“即时办”“掌上办”“集成办”“异地办”“就近办”“自助办”“免证办”和“最多跑一次”,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满意度。全州政务服务中心“一门进驻率”94.52%,网上可办率99.82%,全程网办率97.64%,“最多跑一次”率99.76%,承诺时限平均压缩率80.83%,“即办件”率达57.58%;开展投资项目审批5033个,投资审批中介服务综合提速9.67%。办理“一件事一次办”68657件,“跨省通办”896036件,开展帮办代办服务47件。二是畅通投诉沟通渠道。2023年1-10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总量139826个,网上营商环境投诉平台257件,全州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9.99%。三是着力改革创新。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开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优服务“五减一优”及“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换位体验两大专项行动,40家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已在窗口公示“五减一优”公开承诺,全州开展“一把手”走流程 坐窗口换位体验活动762次,解决230个问题。

  2.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依法依规做好开发区赋权工作。委托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行使部分州级行政职权事项6项,落实省级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精神,全州开发区承接事项27项,制定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开发区和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管委会行使部分州县级行政职权赋权事项目录(2023版)的通知》。二是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制发《红河州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成立州级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领导小组,指导各县市做好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核、权责清单审定、赋权事项培训、权责清单公布、赋权事项移交等工作,全州乡镇(街道)平均承接事项86项。三是全面贯彻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坚持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向社会公布州级部门权责清单(2022年版),涉及行政职权事项共10类5181项,责任事项41396项,追责情形42828项。

  3.纵深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一是聚焦全流程电子化,降低交易成本。严格落实“应进必进”,推动“平台之外无交易”。全州开展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1343个;远程异地评标项目750个;网上不见面开标项目1010个。进场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开标率、远程异地评标率均达到100%。二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场地标准化。制定建设方案,州县一体合力推进场地标准化建设,全州投资2179.24万元,建设和改造14个交易中心,建成评标工位100个。州级、绿春县、个旧市被列为全省试点。三是加强交易监管促规范,建立网格化监督体系,常态化开展网上巡检,及时受理、转办交办、督办企业和群众反映诉求,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四是实施“两禁止两取消一推行”。“两禁止”为投标人节约投标成本1500万元以上,释放资金达6.27亿元;“两取消”释放资金达865.69万元。五是提高采购质效激活力。全州完成交易8505项,成交金额22294.7万元;全州开展在线询价项目37个,成交金额1157.63万;反向竞价项目3个,成交金额21.33万。

  (四)严格发文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1.强化统筹,严守精文减会硬杆杆。紧盯全年减负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合理规划,严控发文数量及会议次数。围绕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等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并下发《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发文、会议计划的通知》,确保年度发文、会议有计划可依、依计划进行。

  2.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严谨、细致、全面地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做好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严格做到规范性文件清理全覆盖不留死角,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五)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1.落实公职律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研究制定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聘请单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2名工作人员为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的办公地点、具体工作范围、职责权限等,签订了3年的聘用协议并颁发聘书。

  2.做好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按照《红河州司法局关于转发2022年度公职律师 公司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2023年4月组织本单位2名法律顾问完成2022年度公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3.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执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报送文件程序规范完备、内容合法有效。截至2023年11月,共审核了7个文件。在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审核、重要法律文书、法治宣传教育等过程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4.配合做好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按照要求,配合州人大办、州司法局做好《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办法(草案)》等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按时反馈了意见。

  (六)认真做好法治中期评估相关工作

  按照《中共红河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红治州办〔2023〕4号)《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 红河州司法局 红河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红河州“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红普办〔2023〕6号)《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两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和“一行动”实地督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全面客观总结工作成效,按时报送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自查报告》《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的自查报告》《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两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自查报告》等材料及台账资料,有序推进“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两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七)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依法治省办赴红河州开展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实地督导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和编制完善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等两项工作,按时报送《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情况的自查报告》等材料及台账资料,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理论联系实际还不够紧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有了显著增强,但在具体问题的处理方面依法办事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还不够灵活多样,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宣传活动过程中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贯彻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标对表“一规划两方案”抓好责任落实,推动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三中心按照责任分工,精准施策,提质增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提升法治能力,着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办事机制,坚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机制,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本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抓好法治宣传,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这一主线,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等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广泛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利用一楼、三楼、五楼办公区宣传栏、政务服务大厅LED屏、微信群、QQ群等宣传阵地,及时学习宣传国家新修订、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全本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涉及的任务清单,重点抓好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工作,持续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实施标准化、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健全完善政务服务监督评价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努力营造服务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和“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