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泸西县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机制,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切实抓好孤儿保障工作。与社会散居孤儿的监护人签订协议,并对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管理、使用及孤儿的养育状况作出相应要求,明确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截至10月,全县共有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1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43.43万元。积极开展助学工程,将年满18周岁继续在高校就读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助学保障范围,在继续发放生活保障金的基础上,孤儿每人每年补助100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次性补助4000元,保障其完成学业。年内,分别有18名孤儿和1名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享受助学补助。
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活动。积极争取各类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力量,联合开展“爱伴童行”“雨沐童心”“蓝润红心小树苗”等关爱困境儿童志愿服务活动。截至10月,累计开展活动92次,受益4490人次。暑假期间,对全县3868名留守儿童、49名散居孤儿、6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名重病儿童基本生活情况、学习情况以及家庭监护情况进行摸排调查。
大力宣传未成年人安全知识。制定“关于2023年寒假及春节期间未成年人保护温馨提示”“关于2023年‘五一’期间未成年人安全提示”“关于做好2023年未成年人暑期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不让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措施文件,指导8个乡镇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交通安全等安全工作。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各项权益。年内,为7名困境儿童申报每人每年10000元的“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金”;为1名事实无人儿童申报每人4000元的福彩圆梦助学金;为1名今年考上大学的孤儿申请了救助金和慈善资金16800元。携手浙江海亮集团嘉行慈善基金会在泸西实施“海亮·雏鹰高飞”援助工程,2014年项目实施以来,共输送困境儿童32名到海亮就读。
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召开“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暨跟踪劝学工作会”“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推进会”;与辖区内文身、纹绣经营户、美容场所签订了不与未成年人文身承诺书;县未保办组织10余家单位、40余人,对全县11家文身服务机构、71家美容美发机构进行大检查,有效杜绝了未成年人文身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