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建水县民政局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诚信承诺工作,鼓励其自愿签署社会组织《行业诚信自律承诺书》,深入推进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增强服务能力,提高社会公信力。
一是事前开展诚信教育。在受理社会组织登记申请之前,向当事人详细告知应该承担的责任,强调发起人或法定代表人责任,宣传信用承诺制度。二是事中督促检查。要求社会组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银行账户信息备案和开办资金存入,在规定时间内规范开展年检,接受相关抽查和审计。在社会组织成立6个月内,组织人员实地检查社会组织履诺情况。事后推进整改。在各项检查、评估中发现社会组织有失信、违规行为,通过约谈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通过信用承诺制度的建设,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和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