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云南省委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公务用车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长效化,10月30日,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州公务用车问题整改“举一反三”规范管理推进会。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立尧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近期公务用车专项审计、巡视巡察及云南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整改进展情况,蒙自市机关事务局、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围绕问题剖析、整改路径及成效启示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红河州公务用车整改工作成效显著。组织领导有力、协同联动高效、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手段优化、成本管控有效,形成公务用车系统治理良好局面。整治工作中,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作出明确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工作专班全程督办,机关事务、督查、财政等部门联动发力,一系列整改整治已基本完成,构建起了“协同治理、制度约束、技术赋能、成本管控”的规范管理格局。
会议强调,公务用车作为党政机关履行职责的必要物质保障,其规范化管理直接关系到行政效能的释放。全州各有关单位要以“举一反三”的坚决态度和“钉钉子”精神,对标“规范、高效、节约、透明”的管理目标,聚焦公务用车全流程监管薄弱环节,持续完善公务用车管理体系,提升公务用车管理保障效能,为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实践提供坚强的机关运行保障。
会议要求,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将公务用车政策法规学习纳入干部日常教育,明确“红线”和“雷区”,从根源上避免因不熟悉规定而引发的违规问题。二是强化制度执行,推动各单位完善内部使用管理制度,通过严格监督让制度“长牙”“带电”,近期将制定出台公务出行租赁车辆管理办法。三是提升数智监管,建立数据质量日常抽检机制,优化平台预警功能。四是规范经费管理,科学编制2026年部门公务用车运维经费预算。五是压实各方责任,明确用车单位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监管责任,细化车辆管理员、驾驶员直接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县市设分会场,红河州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市机关事务局及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