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于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表彰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红河州林业局荣获“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荣誉。
上一篇:红河州民宗委党组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下一篇:州农垦局到金平农场检查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3-12345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