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省民宗委在我州弥勒市举办全省城市民族工作培训班(第二期)。省民宗委副主任陆永耀、省民宗委政法处长熊国才、省民宗委城市民族工作处长李晓艳、省民宗委信息中心主任郭子孟、红河州民宗委主任、党组书记张红文领导参加培训班开班仪式。来自我省昆明市、玉溪市等8个州市民宗委(局)分管城市民族工作的领导、昆明市西山区、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等29个县市及全省部分示范社区工作人员共有70余人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上,省民宗委副主任陆永耀作开班动员讲话,要求全体参训人员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意义。要求通过培训,进一步理清城市民族工作思路,提升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的理论政策、文化素养和服务管理能力,要求提升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社区创建水平,进一步规范城市民族工作的项目管理,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
红河州民宗委主任、党组书记张红文致辞。张主任简要介绍红河州基本州情、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点对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和基本经验进行了介绍。张主任还介绍了红河州创建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点,搭建进城务工少数民族服务平台的一些做法和感想,希望参训学员学有所获,共谋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之策,预祝培训班圆满成功。
此次培训历时3天。培训期间组织学员参观蒙自市光明社区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情况、弥勒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站建设服务情况,要求参加培训人员撰写不少于800字的培训心得体会。通过开展现场教学、专题授课和座谈交流的方式,学员们边学习、边参观、边交流,共同探讨各州市开展城市民族工作做法、经验,达到理论提升、思路拓展、思想碰撞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