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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从五个方面助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发布日期:2018-01-25 信息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推动政府购买工作,2017年我州从编制政府购买目录、收集统计数据、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编制分部门目录、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入手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一是及时编制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为细化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内容,红河州财政局编制了《2017年红河州州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作为2017年1月- 2018年3月部门指导性目录出台实施前的过渡性目录。该指导性目录分为6类一级目录、 68项二级目录、360项三级目录。

  二是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统计数据的收集。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组织州本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财政局做好2015年、2016年及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统计工作。据统计,三年共发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540个,购买资金60285.67万元。

  三是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纳入预算。把州直各委、办、局,州直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红河州委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群团组织购买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纳入编制预算范围,并从2018年开始州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坚持先有预算,后才购买服务的原则,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四是编制分部门政府购买目录。由州财政局督促州级各相关部门编制分部门的指导性目录,于2018年2月10日前报州财政局对口预算管理科室,会同预算科和综合与研究科对部门报送的指导性目录建议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联合发文确定该部门指导性目录,并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分部门的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向社会公开。

  五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云财综(2017)41号)精神,出台了《红河州财政局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红财综发[2017]39号),自2018年起选取10家州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到2020年,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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