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财政部把云南省纳入全国13个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省份以来,按照竞争立项的原则,每年在我省择优选取30个县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设试点工作,每个试点县由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红河州抓住机遇,根据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要求,积极推荐上报试点项目,2016年以来共有个旧市、蒙自市、建水县、泸西县、弥勒市和元阳县获批,共获得项目补助资金6000万元。目前,除2018年的项目县市正在做实施方案外,以前年度的项目已完工进行收尾和决算验收工作,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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