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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农垦局五举措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17-12-29 信息来源:红河州农垦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2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府办明电〔2017〕81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云安发电〔2017〕5号)精神,红河州农垦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保持垦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农垦实际进行部署安排。

  一是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冬春季节,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集中,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活动较多,人们交往活动频繁,用火、用气、用油量大,火险隐患增多,入冬后降水明显减少,风高物燥,林地防火形势严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火灾隐患随季节变化大量出现,这一时期,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多发、高发期。要求垦区各级各单位切实提高认识,清醒面对严峻防控形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垦区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认真落实单位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安全生产的工作局面。坚持“三个必须”原则,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分兵把口,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的担子压在每个人肩上。坚持“谁主管、 谁负责”原则,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防范措施,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目标责任,压实岗位责任,确保生产安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拟定工作方案,狠抓责任落实,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三是持续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六个“加强”。即:加强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加强对单位外租、外包、人员密集、公共娱乐场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剧毒物品的采购、使用、保管、管理检查,加强本单位水、电、气等重点部位和人、车、路交通环境的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割胶、运胶、葡萄酒、木材加工、危房改造等生产及吊桥、锅炉运行的督促检查。

  四是加强橡胶林地火灾防控,严防火灾发生。开展林地防火宣传,做好林区杂草、落叶、枯枝的计划清除、割除、铲除和烧除工作,落实巡山巡林责任人员,建立基层一线处置火险隐患的快速应对机制,做到早发现、 早处置、早扑灭,确保冬春季林地防火安全。

  五是坚持值班制度,加强节日值守。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做到反映快、响应快、组织快、施救快,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要畅通信息渠道, 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处置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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