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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国税局“放管服”改革效应凸显

发布日期:2017-12-29 信息来源:红河州国税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年来,红河州国税局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工作要求,充分结合红河州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实际,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在后续管理上做“加法”,在优化服务上做“乘法”,有效改善了国税机关长期存在的职责不够清晰、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等问题,切实降低了企业办税负担,有力助推了市场公平竞争,大幅提升了税务行政效能。国税部门“放管服”改革效应正不断凸显,并日益成为激发市场活力的助推器。

  一是在“简”字上求突破,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将原有的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57项,调整23项为其他权力事项,仅保留了7项行政许可,降低了企业办税门槛。简化纳税人设立、迁移、注销手续,取消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推行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5大类28种表证单书免填单,并大力推进涉税资料电子化,减少纳税人纸质资料报送。改进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简化建筑业企业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备案事项,提速出口退(免)税办理,2017年前三季度办理退税4.48亿元,免抵660万元。

  二是在“管”字上下功夫,有效改进管理方式。全州13个基层国税机关积极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合理确定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简并整合日常事务性管理事项,将管理模式由粗放对人转变为精准对事,极大提高税务行政效能。不断加强国税地税合作,逐步将合作领域由纳税服务引向更深层次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既推进了信息共享共用,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又有效缓解了对纳税人的信息重复采集和二次执法问题,赢得纳税人点赞。深入落实信用管税,加强银税合作,帮助纳税信用等级较高的纳税人快捷贷款。2017年,助力纳税人从银税合作渠道贷款120笔,贷款总金额达39.38亿元,极大增强了纳税人的信贷融资能力,激发了企业干事创业的热情。实行税收风险专业化、团队化管理,税务约谈、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多种风险应对手段并举,严厉打击虚开、逃税、骗税等税收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税法权威。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加强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培育,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督察,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三是在“服”字上作文章,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打破地域空间限制,实现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等7大类238个涉税事项的全省通办。推进12366热线接受违法举报工作,建立涉税轻微违法行为“快捷处理通道”,2017年共受理来自“快捷处理通道”工单11条。推行发票无纸化试点,推动电子发票在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使用,逐步实现纸质发票到电子发票的巨大变革,全州2017年对36户企业推行了电子发票。积极推行国税地税“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服务模式,严格执行预约办税、延时办税服务等多种便民办税制度。做好电子税务局推广工作,2017年累计成功绑定纳税人2547户,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成功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13类税收业务33343笔次,实现了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的“互联网+税务”初衷。不断扩大社会合作范围,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发票、代征税款,目前,全州委托邮政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代征税款邮政网点共计70个,占全州邮政网点的95%,让纳税人出门即可开具发票、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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