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按照“省级负责统筹、州级负责督促和扶持、县级负责抓落实”的要求,明确1个责任主体,由各县市政府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责任主体,同步推进“建、管、养、运”4个具体举措,努力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养好,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目前,全州列养农村公路达21418公里,全州农村公路优、良、中路率县道达到87.6%、乡道达到77.3%、村道达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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