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国税局把责任落实作为抓好全年工作的关键,以签订“四个责任书”为载体,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切实推动国税工作高质量开展。在2月28日召开的全州国税工作会议上,由州局主要领导与州局领导班子成员、全州13个县(市)国税局和州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税收收入、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和反恐等四个责任状,进一步把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把工作责任细化到个人。
一是落实税收收入责任。围绕2018年税收收入目标任务,坚持组织收入原则,高度重视组织收入质量,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分配的职能作用。注重税源监控和分析预测,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监控,做好税收形势、税收风险、税收政策效应、经济运行等的分析,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结构性减税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福利企业税收优惠、节能环保、改善民生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确保广大纳税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明确州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国税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州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到位。要求州局党组班子成员自觉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领导责任,重点履行统筹落实、管理监督、示范引领责任。要求各县(市)局党组书记承担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履行统筹推进、选人用人、管理监督和示范引领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求州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部门业务工作中同布置、同考核、同检查,既抓业务,又抓廉政。
三是落实综治维稳工作责任。认真落实综治维稳领导责任制,把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形成机关内部和下级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认真履行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稳定职责,统筹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加强涉税舆情管理,认真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涉税领域犯罪行为。加强内部防范,主动参与整体联动防范工作,加强干部队伍法制教育,有计划推进“创安”和普法工作,最大限度提高综治维稳工作质效。
四是落实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局和州局各部门的反恐怖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反恐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反恐怖安全防范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主管领导负责制,结合当地及本单位实际严防各类暴恐事件发生。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建立健全反恐怖工作联络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恐怖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