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以红河州政府保留副县级待遇干部张亚生为组长的州督查组一行,到弥勒市督查该市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
督查组先后深入红河卷烟厂、市妇幼保健院、弥阳镇城关社区、西三镇可邑村、西三中心小学等单位,实地督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在座谈会上,弥勒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毕晓红代表市委、市政府汇报了弥勒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督查组对弥勒市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弥勒市在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中,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积极支持创建工作,工作亮点突出;创建宣传工作有声有色,营造出了良好氛围;创建经费落实到位,保障有力。督查组建议,弥勒市在创建宣传和广度上要再提升,再发力,确保创建工作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