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安排工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坚持以创新转型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红河州工业翻番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十大主导行业为重点,州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工业项目前期经费2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工业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州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建立“红河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截至5月末,全州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2.8亿元,同比新增10.48亿元,增长5.45%。
三是给予新纳规升规企业奖励。坚持“保存量”和“拓增量”并重,州财政安排200万元对新建投产并于当年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当期产值增幅达到20%的企业进行奖励。
四是发放“三类企业”稳岗补助。支持失业人员再就业或自主创业,1月—6月共对认定为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类型的40户“三类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170万元,受益人数40547人。
五是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予以帮扶,1—6月全州共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448.8万元,涉及140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