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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水团山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31 信息来源:红河州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5〕1746号)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红河州本级政府定价项目清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25号)及价格管理权限的规定,经州人民政府《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建水团山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红政复〔2018〕11号)同意,现将建水团山景区门票价格通知如下: 

  一、门票价格 

  建水团山景区门票价格为:每人次50元。 

  二、门票优惠措施  

  (一)对身高1.2米及以下或6周岁及以下儿童,70周岁及以上或持《老年优待证》的老年人,持有效证件的离休人员、现役军人、残疾人实行免票; 

  (二)对军队退休干部、学生及未成年人实行半价优惠; 

  (三)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行价格优惠,优惠率最高不得超过门票价格的20%; 

  (四)对本地居民可以设置月(季、年)度门票实行价格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建水团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并报州、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三、加强价格收费管理 

  建水团山景区门票价格制定后,收费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门票价格执行,加强内部管理,把门票收入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和维修,并在售票处的醒目位置将门票价格、优惠措施和游览内容向社会公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规范景区内其他价格和收费行为,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旅游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执行时间  

  下文之日起向社会公示3个月后执行。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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