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规定,红河州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于今年5月批准公布了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名录包括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技艺、民俗等6大项37个小项。
目前,红河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已达18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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