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中央车改办和省、州相关工作要求,红河州财政局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围绕车改工作推进情况、保留车辆情况、取消车辆处置情况、司勤人员安置情况、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及节支率完成情况、保留车辆公务用车平台建设情况、保留车辆标识化工作落实情况、完善配套政策等9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对照标准,查缺补漏,认真填报,顺利完成了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考核评估系统信息填报工作。
上一篇:红河州第三季度完成政府采购4亿余元
下一篇:红河州财政局“四个着力”全面推进全州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3-12345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