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9月25日正式公布,提出力争用3年-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红河州财政局及时行动,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通过 “四个着力”,认真抓好《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全力推进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着力抓好动员部署。10月11日,举办州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邀请红河学院专家专题讲解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并就全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全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全州财政干部 “重绩效、讲绩效”的理念,为下一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着力抓好业务培训。自10月12日至10月20日,州财政局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与红河学院合作,聘请省财政厅、云南财经大学、红河学院权威专家学者,以增强干部职工业务素质能力为目标,以财政政策法规、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内容为重点,分3期对全州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培训,为下一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奠定扎实的专业基础。
三是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州财政局严格对照中央、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文件要求和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正着手制定《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相关配套办法及具体操作规程,尽快建立“1个意见+N个办法+1个规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同时,加快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财政资金绩效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是着力抓好组织实施。州财政局及时行动,自今年6月起,组织对州级预算部门、13县市2017年预算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评价,同时督促预算部门申报预算的同时报送绩效目标,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将绩效目标及2017年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州财政局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进一步强化部门“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理念和责任意识,将有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以及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全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