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在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进行检查。
首先,梳理2017年代理红河州州级政府采购业务的社会代理机构37家,扣除近3年已经检查过的机构后,对其余31家代理机构进行抽签排序。其次,根据抽签排序检查代理机构在2017年代理的项目是否达到5个及5个以上,满足的确定为被查单位;不满足的按照财政部“纵向联动”原则,与县市联合,代理州、县两级的数量达到5个或5个以上的代理机构确定为被查单位;仍达不到规定数量的,对下一个序号代理机构检查确定。最后,集采机构抽取到屏边县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业务)(州级与屏边县联合检查),社会代理机构抽取到云南瑞玛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州级与蒙自市联合检查)、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州级与泸西县联合检查)。
截至8月10日,3家被查机构已经提交了自查报告及项目清单,完成自查阶段工作。8月11日,检查工作已经进入书面审查阶段,9月1日后将按照随机的方式抽取被查项目,选派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