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红河州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15,227万元,比上年增长132.2%,基金支出12,172万元,比上年增长20.4%。截至2018年末,红河州生育保险累计滚存结余6,167万元。收支较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1.随着国家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报销生育待遇人数大幅增加,生育保险基金长期收不抵支,累计结余不断减少,基金出现风险。为此,州政府出台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和建立职工生育保险州级风险调剂金制度的通知》(红政办发〔2018〕62号),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州财政统发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由0.4%提高到0.7%;企业及其他单位的缴费费率从1%提高到1.8%,使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34.5%,增收8,712万元;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数比上年增加175人及随着职工工资的增长生育津贴随之增加,致待遇支出比上年增长20.4%,增支2,062万元。
截至2018年末,红河州生育参保人数21.0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592人,增长3.24%。